PUMA验厂关于建议、投诉和申诉程序
发布时间:2015-4-28 发布人: 浏览次数:2778次 |
1.1 员工建议机制
• 工厂应该确保员工有提建议的渠道(如生产程序和工作环境改进等)。
• 工厂应该肯定员工的重要建议/贡献,例如通过奖励或公告表彰以示鼓励。
1.2 申诉程序
所有投诉应该根据既定程序在尽可能保密的情况下尽快处理。对于严重投诉应该通过正式程序从源头处理。
1.2.1 非正式申诉程序
• 此阶段适用于员工只是希望冒犯行为停止,事件本质不严重的情况下。
• 在可能的情况下,申诉者应该尽快让对方了解其行为的不受欢迎,不可接受和反感性。这在很多情形下这已经足够解决问题。
• 申诉者可以寻求朋友,经理或指定的人事人员的帮助。寻求帮助的目的在于非正式的,有效的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 如果通过这一途径不能解决问题,或者申诉者不希望借助这种支持,他们可以将问题上报经理。
• 如果申诉者的经理与申诉事件相冲突,该申诉事件应该呈报更高管理层。
• 经理应该设法就地解决问题。
• 如果无法内部解决问题或使申诉者接受,申诉者或其经理可以将事件呈报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或其指定人员可以通过非正式的方式解决问题,这也包括仲裁。
1.2.2 正式申诉程序
正式申诉程序旨在迅速有效地,最低限度困扰各方地解决正式性申诉。正式申诉程序请遵循下列程序:
• 如果申诉者希望申诉被正式解决或;
• 如果经理认可事情的严重性,并期望申诉以正式的程序处理或;
• 申诉在试图以非正式程序解决时以失败告终或;
• 在进行非正式程序后仍不满意。
在使用正式申诉程序时,申诉者应该在事情发生30天内以书面形式呈报其经理(或上层管理者)。申诉者应该就申诉事件详细汇报。经理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上报人力资源总部。
人力资源部应该尽快,并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书面告知答辩人。人力资源部应该将申诉信复印件提供给答辩人,并要求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工厂应该将答辩人的书面回应复印一份交由申诉人。
人力资源部总监或其指定人员应该对申诉人和答辩人进行初审。调查应该充分尊重申诉人及答辩人的意愿,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在最短时间内并秉承公平对待双方及符合法律程序的原则执行。
申诉者和答辩者将被分开访问,在调查访问过程中可由朋友,同事或指定的人事部工作人员/员工代表陪同。调查结果将被记录下来并与双方沟通。惩罚结果应该在完成调查访问后3天内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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