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
VF公司政策要求所有供应商要建立工厂保安程序以防止非列在载货清单上的物品混入出口货运。那些物品可包括毒品,生化药剂,炸药,武器,放射性原料,非法移民,和其它违禁品。
供应商必须符合所有有关管理违禁品货运,使用或经营之当地法律,规则和规例,同时,供应商应与当地,国内和国外之海关部门合作打击非法货运违禁品。
2. 保安程序
有关程序必须建立以防止不列在载货清单上之物品混入供应链。
保安控制包括:
监督上货卸货
适当标记,量生,算数和记录货物单资料无误。
监察/报告任何缺少或超量。
有步骤去证实货柜,拖车和路轨车之封箱/封条。
任何进出货品活动需受到监察。
在贵公司可管辖地方范围的,应适当安排随机和不预告的保安审查核实供应链安全运作。
如何发现或怀疑任何异常或非法活动,公司应有程序去知会海关和其它法律执行部门。
2. 保安形式
所有大楼和围栏地方应用足以抵抗非法闯入之坚固物料建筑而成。
保安形式应包括:
围栏
外门,内门,窗户,大闸有上锁系统
围栏范围内外皆有足够灯光
仓库内摆放之外销,内销,高价,和危险货物应以安全,铁龙或其它围栏设施隔离和标示。
3.出入管制
严禁未授权进入工伤和运输地方。
管制应包括:正确查证所有员工,访客和供应商。
程序应包括查阅未授权/不表明身份人士。
5. 个人保安
公司应对有机会受雇员进行就业审查和面试:包括过去背景和申请资料验证。
6. 意识教育与训练
需维持整个运输过程完整性防止有任何未经许可的人和物混入。
保安应包括:
巡查所有可随时进出地方。
厂内/外的房间和间隔要稳固。
设立程序报告有关如下情况的发现:未经许可人事,不列在货单内之货物,或有关干涉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