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发布公告无3C认证的玩具不得销售
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国家认监委发布了2007年第30号公告,再次强调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玩具不能销售。
据了解,今年6月,我国已将玩具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自2008年1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玩具产品,只要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没有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都不能继续销售。同时,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有关玩具产品认证监管过渡期政策界限要求也将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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